5月7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市场监管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规范》(DB51/T3270-2025),自6月7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市场监管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基本要求、行政许可档案分类、文件材料形成要求、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保管和保护、利用与统计、电子档案转化与迁移、档案鉴定与销毁、纸质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等内容,覆盖全省各级许可机关办理的市场主体登记、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食品许可、特种设备许可、计量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广告审查等行政许可事项及2项其他权力事项审批资料的立卷归档、日常管理和利用。该标准的出台,旨在解决行政许可档案管理权责不清、标准不一、归档质量不高、查阅利用效率较低等问题,同时通过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倒逼行政审批规范化,是省市场监管局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又一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