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吹风会在四川新闻发布厅举行。
会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从法律依据、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周期等方面详细解释了废旧动力电池确需跨省转移利用的问题并承诺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该备案事项。
同时强调,办理废旧动力电池跨省转移利用备案手续,督促报废新能源车拆解、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废旧动力电池产生企业在“无废四川”信息系统定期申报废旧动力电池产生、处理等信息。为保障我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有序开展,提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