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未申请退回的政府采购项目存量保证金开展集中清退活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历年参与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省级政府采购活动仍未申请退还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定点保证金(详见附表)。
二、清退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逾期未到我中心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的,将由我中心按规定上缴国库。因客观原因无法退付以及采购文件约定不能退付的保证金,也将按规定上缴国库。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履约保证金
已履约完成的项目:
1.采购人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或采购人同意退付的说明(盖采购人公章)。
2.对公银行帐户名、帐号、开户行及联系人信息(盖单位公章)。公司名称有变更的,需提供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公帐号有变更的,需说明(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往来收据(盖财务专用章)。
还在履约期的项目:
提供项目还在履约期的情况说明,并注明履约完成时限(盖单位公章、采购人公章)。
(二)投标保证金(定点保证金)
1.对公银行帐户名、帐号、开户行及联系人信息(盖单位公章)。公司名称有变更的,需提供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公帐号有变更的,需说明(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往来收据(盖财务专用章)。
四、办理方式、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办理方式:现场办理或邮寄。
(二)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10-1室(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四)联系电话:028-61323012、61323019,联系人:陈老师、余老师。
特此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互相转告!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