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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三个明确”推进轮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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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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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干部跨越发展能力和机关活力,创造干部广泛熟悉业务和多岗位锻炼机会,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个明确”积极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一是明确交流原则。适材适用原则。根据干部实际情况,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优化结构原则。实行“老中青”梯队组合,做到优势互补、相互兼顾。自愿申请原则。7名干部职工主动自愿申请交流,促进其多岗位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是明确轮岗时间。重点业务岗位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限满2年的应当交流;其他岗位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限满3年的,其个人可以提出申请交流。干部职工有其他原因的,可不交流或暂缓交流。

三是明确交流程序。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职工个人在2个岗位以内进行自荐,经充分酝酿、会商、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开展廉政谈话,加强教育提醒,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高效、廉洁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