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效,江安县严格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强化“三种能力”扎实提升国有资产交易效率。
职能整合能力。为规范国有资产进场交易,降低交易风险,印发《江安县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有形资产社会化处置、招租,国有企业向社会公开转让账面净值或评估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资产、公开出租单宗资产招租底价每年在100万元以上的资产,按照省、市、县交易目录和“应进必进”原则,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允许和鼓励未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和非公共资源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业务承接能力。为确保国有资产顺利进场交易,利用周一课堂学习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到市交易中心和先进地区学习国有资产处置交易环节相关工作经验。通过“学经验、找差距、促提升”,切实提升国有资产进场交易业务水平。
交易管理能力。印发《江安县国有资产交易出让工作规程》,对出让人、竞买人交易各环节进行明确规定。建立岗位相互制约监督机制,按照交易受理、公告编制、资格审查、交易组织、档案管理等环节实行流程化管理。强化考核,将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工作纳入2023年县对涉及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的目标任务考核内容,确保国有资产实质性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