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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廉政风险防控做到“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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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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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现廉洁高效。

一是责任有落实。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中心重要内容,引导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责任分解到中心各股室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是防控有机制。细化修订交易制度,强化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综合服务流程的规范,排查全过程存在的风险点,形成风险清单,建立完善以“岗位为点、流程为线、制度为面”的风险防控机制。返聘1名监督专员,加强防控力量。

三是监督有措施。修订《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制度汇编》,强化中心工作人员优质服务理念,严格规范业务咨询、项目登记、交易过程等,提供文明高效服务。对所有项目开评标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防止公共资源交易徇私舞弊行为。在中心楼梯走廊、办公通道、开评标区等悬挂张贴廉政文化标语,时刻提醒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实现“交易在哪里、监督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