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成效明显,今年1月-10月,政府采购享受了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项目42个,占67.7%,中标(成交)金额1.23亿元,占85.9%。
一是切实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四川省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引导采购人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通过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5%)的价格扣除。
二是严禁对中小微企业差别待遇。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时,严禁将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通过设置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经营年限等隐性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是注重细节完善招标文件范本。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将其作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对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明确价格扣除比例或价格加分比例 ,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参考《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在采购文件中进行明确,同时根据货物或工程和服务,在采购文件中附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便于投标人规范提供,并将上述要求在采购文件中相应位置进行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