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都区分中心出台了《新都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五色”分类量化评价管理办法》,对进入该中心实施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的社会代理机构现场行为进行信用评价日常管理,为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画像”。
《办法》与省市已出台的系列文件精神相衔接,采取概括加列举方式,对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现场服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违背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强制性标准或执业行为规范等34款失信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进行记分量化。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根据积分情况,适时作出绿色表扬、蓝色提醒、黄色预警、橙色警告和红色惩戒“五色”评价。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记分的,该中心作出绿色评价,在指定网站公布;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3分的,作出蓝色评价,提醒代理机构规范行为;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6分的,作出黄色评价,对该机构负责人进行预警谈话;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8分的,给予橙色评价,以正式公函书面警告;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12分或一次性计分12分的,作出红色评价,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以正式公函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惩戒措施。
该中心运用制度思维创新交易平台现场监管方式,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更新和应用,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持续深化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区域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