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评价体系。建立了《泸县“好差评”管理办法》,细化考评内容;修订完善《2020年窗口及窗口人员月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好差评”纳入月度考核,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拓展评价渠道。在政务中心每个窗口设置“好差评”评价终端65个,在各办事点、分中心以及镇(街)便民中心显著位置放置“好差评”二维码、登记薄、意见箱,鼓励办事群众通过微信、问卷调查、QQ、天府通办等方式积极参与政务服务“好差评”。
三是强化监督运行。通过每周数据分析和定时通报,督促办事窗口线上办件同步评价,线下办件的评价问卷统一收集。截至目前,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显示,泸县“好差评”评价数量27678条,主动评价数量9231条,满意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