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行政审批局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减专家评审范围、减评审费用、减报备资料,优化水土保持审批,共办结15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其中仅2件为报告书审批,评审费用由财政全额支付,实现水保审批更便捷。(1)减范围。对征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对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实行报告表审批;对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采取报告书审批。(2)减费用。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由区行政审批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费由财政全额买单。对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审批部门不再组织技术评审。对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涉水”审批全部实现零费用评审。(3)减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应当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其中,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只需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中应当有至少一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