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好差评”评价体系。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设置“好差评”评价装置,等候区设置评价意见箱,大厅醒目位置张贴评价二维码,做好现场评价;在PC端、手机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多渠道接入评价体系,主动接受企业群众评价,做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截至目前,接收群众评价1532人次,主动评价率较一季度增长300%。
二是落实“差评”闭环管理。开展“差评”核查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配套管理制度。收到“差评”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缺乏法定依据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误评和不实“差评”,建立申诉复核机制。开展“差评”问题整改回访,对已办结的“差评”进行电话回访、复核并建立台账,确保“差评”件件有整改、有反馈。
三是强化“好差评”结果应用。加强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及时归纳发现政务服务的堵点难点,推进服务供给精细化。将“好差评”结果作为窗口人员个人绩效考核、评先树优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窗口“好差评”月度排名通报制度,对连续2个月排名落后的窗口进行约谈,并将评价结果纳入窗口月度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