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有序推进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环节职能转移至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区县国地矿权交易统一平台同享。2020年一季度,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开展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交易项目3宗,交易起始价9803.04万元,成交价10748.85万元,溢价率9.65%。
一、制定实施方案。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长宁县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交易环节职能划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方案》,参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法,在全市各县区中率先将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职能划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明确职责划分。职能划转后,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交易环节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出让方案编制、组织出让方案部门会审、签订出让合同、收取出让金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委托,负责编制完善出让文件、拟草并发布出让公告、接受现场报名、收取退还交易保证金、审核确认竞买人交易资格、组织现场交易活动等。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环节职能的划转,进一步整合了公共资源交易职能,健全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不断提升了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更加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