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在评审中执行价格扣除上限标准,享受10%的价格扣除。
二是优化保证金管理,为供应商减负。一方面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非招标方式采购项目不收取保证金,进一步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对于收取保证金的项目,该中心通过优化内部流程,将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退还时限从法定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有效缓解供应商资金占用压力。
三是强化民营企业政策宣传和扶持功能。建立服务企业在线工作群,不定期为企业推送相关政策法规信息,并对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疑释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