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难三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县行政审批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行政审批局综合股室,负责“三难三乱”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三难三乱”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完成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二是狠抓任务落实。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敢于正视问题,广泛深入排查“三难三乱”问题,深入到服务对象中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以及服务存在的问题,能够做到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整改,坚决做到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不走过场。
三是严格督查问责。整治行动中,对不重视存在问题、虚于应付、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第一时间予以曝光,从重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