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向未完全入驻的部门(单位)发函,列出未入驻许可事项,要求各部门(单位)逐项落实,坚决杜绝进驻事项“名进实不进”、“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等各种办件不规范行为发生。
二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要求已进驻的单位要本着“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对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并签订《授权委托书》,确保审批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权限到位,审批效率不断提升。
三是提升审批队伍形象。要求进驻单位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要求,选派工作人员到政务大厅从事窗口服务工作,严禁将无履职资格的临聘人员或不能胜任审批服务工作的其他人员派驻窗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