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踏勘标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可量化、操作性强、导向明确、标准明晰的现场勘察标准,确保踏勘工作流程清晰、过程公开透明。
二是创新踏勘模式。 一面启动联合踏勘工作机制。针对疑难、复杂审批事项,我局启动联合踏勘工作机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开展现场联合踏勘,有效解决部分审批事项专业性强、工作力量不足等困难。二面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现场踏勘时,对不符合设立要求的项目,当场一次性告知并要求保质保量整改到位,避免重复踏勘,保证办件质量及时效性;同时对部分事项进行事前指导,方便企业办事,少走弯路,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合理安排时间。 组织踏勘之前,提前梳理勘察项目地点,合理安排踏勘时间设置合理路线,采取串联式勘察,高效完成踏勘工作。目前,圆满完成现场勘察334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