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事项法定。建立划转事项及审批权限目录台账,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和宣传落实。截止今年5月共取消审批事项8 项,审批改为备案承诺事项7项。
二是要件法定。建立并定期完善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等审批便民资料,将形式审查与审慎审查相结合、要件齐备受理与容缺受理相结合、切实做到依法审批的同时,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行政审批进一步提速增效。
三是权限法定。打造监管互动平台,建立完善审批监管协同工作机制。根据职能归属每月定期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备案等行政许可情况函告区卫健局等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撤销违反《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的企业登记,截止目前,我局依法已对6家企业进行了登记撤销。
四是程序法定。确定“一窗收件、后台审查、现场踏勘、统一发证”的行政审批标准化流程;制定统一规范的委托书、收件通知书、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告知书等行政文书。建立健全踏勘问题处理、踏勘事项规范操作等机制,以“独立踏勘、联合踏勘、联合踏勘”三种模式促进审批高效服务,截至目前已完成踏勘893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