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整合审批机构和职责。将涉及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农业局、民政局、交通局等19个部门的130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2项其余事项进行划转整合,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切实优化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使原先审批大厅式的“物理组合”上升为“化学融合” ,是从“平台集中”到“实质承接”的跃升。
二是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改革,对划入事项的办理流程合法性进行论证,精简环节。实行审核合一,积极推进全程网办,实现不见面审批。同时,划入事项全部实行 “一窗受理、后台运转、限时办结、一窗发证”的审批方式,把好受理、出件关口,严格按承诺时限全流程办理。进一步利企便民、集成服务、共享信息、综合保障,突出部门协作、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改革落地。
三是开展标准化审批服务。建立健全审批“一套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各审批环节无缝衔接。同时,梳理制定办理指南,明确服务流程,建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管理制度。按照“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原则,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对审批要件和审批流程、审查标准、审批时限进行规范和细化,将审批标准固化在审批流程中,让审批行为留痕在固定轨道上,推进依法依规审批。推行行政审批非主审要件“容缺”制度,高效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审批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