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持续降低政府集中采购交易成本。全面实施“三免政策”,免收代理服务费、免收文本费、免报名。特别是免报名,供应商在开标之前都可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投标,让投标开标实现最多跑一次,降低供应商差旅费用,同时有效的杜绝泄漏报名供应商名单,给供应商提供了一个完全公平交易的平台。
二是降低政采保证金企业资金占有率。全面实施集采目录项目不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集采目录外的项目以尊重采购人意愿尽量不收取保证金,特殊情况下允许以保函代替保证金。该项措施有力的减少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资金占有率,让供应商有更多的资金去发展企业。今年一季度我中心代理的80%项目均免收保证金,共计10万元。
三是强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全面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按10%标准扣除。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评审加分或价格扣除等优先采购政策措施,促进小微企业和优质企业良性发展。今年以来小微企业中标(成交)率达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