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三级共责,形成推进合力。建立县级领导、责任单位、业主单位三级共同责任制,针对同一项目,在理清项目实施流程的基础上,三方共同对项目负责,实现各司其职、共同施力,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二是三会协调,破解推进难题。实施专题协调会、流动现场会、调度联系会三会协调机制。2017年以来,三会协调解决资金、土地等重点难点问题100余个,有效推进项目实施。
三是三压倒逼,确保推进实效。充分利用督查、考核、问责三种手段,倒逼相关责任单位加快项目推进。定期开展中省项目专项督查和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相结合,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点收集问题,对标制定整改清单,“一对一”反馈责任县级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对进度滞后的中省项目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四是完善考核,加大奖惩力度。逗硬考核结果,加大项目滞后问责力度,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启动问责机制,对明显滞后的项目责任单位和业主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