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攀枝花市以提升群众“家门口的幸福感”为目标,加大对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力度,着力打造集“动议、立项、施工、验收、运营、监管”于一体的增设电梯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服务,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注入“加”速度。
一是加强审前服务,促进降本增效。整合辖区内电梯公司、规划设计等资源,搭建集中采购平台,推出包含勘察设计、土建施工、电梯供货的“一条龙”服务,供居民自助协商选择。建立增设费用“地上居民分摊、地下市政统筹”机制,协调电力、燃气、供排水等相关单位优先安排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配套项目实施计划,有效解决群众多头跑路、工期长等问题,将增设时间由7个月缩短至2至3个月。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公积金政策,将提取时限由竣工后提前到《申请表》过审之日。按照应简尽简的原则重塑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手续,将行政许可事项由7项压减至3项。将发改立项、“一书三证”等行政许可手续简化为规划意见和施工图审查备案,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创优服务举措,提升审批质效。全面推行“一表审批”“一站服务”模式,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全覆盖设立“电梯增设专窗”,安排专人专岗现场指导服务。开辟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绿色通道”,为电梯使用单位在材料收集、系统填报、资料上传等方面提供“一对一”导办服务,开展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审批服务,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质效。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电梯使用登记231台。
四是加强后期监管,确保安全运行。压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电梯严重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及时发现风险,消除隐患。加强淘汰电梯去功能化处理,通过“登记提示+监管宣传”相结合方式,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特种设备报废注销制度,引导其规范办理注销手续,严防报废电梯流入市场转让和使用。今年以来累计检查电梯使用单位191家次,检查电梯443台次,办理电梯注销报废19台。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