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等问题,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方便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采购需求非歧视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取消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保函、保证保险、保证担保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明确采购合同签订效率,加快采购资金支付效率。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