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将19项一级指标细化分解,制定207项具体工作措施,逐一落实分管市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成立眉山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二、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完成市本级1552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和对外公布,编制公布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117项、赋予乡镇(街道)县(区)级行政权力53项。指导县(区)委托下放县(区)级34项行政权力、41项公共服务至乡镇(街道)办理。开展审批事项线上线下不一致问题专项清理,杜绝变相审批、乱设审批以及线上线下“两张皮”问题。
三、建立诚信管理机制。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营商环境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违约信息纳入政务诚信档案,审慎确定公开范围,依法依规逐步实现在“信用中国网”及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公示。同时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守信、失信黑名单评选认定制度,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信用修复机制,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截至目前,评定46户“产业园区红名单企业”和125户“产业园区白名单企业”,金融机构通过天府信用通为企业分别提供融资18亿元、28亿元,着力为企业纾困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