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盯工作目标、紧扣重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基层“放管服”等改革工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着力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布局基层便民服务网点,全市13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面积已有123个达到省级标准,被撤并乡镇保留原有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已全部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点。同时,积极推进“幸福宜宾”城乡便民服务提升工程,实施便民服务中心提档升级项目共28个,总投资1.38亿元。2021年1—11月,已开工22个,完工1个,完成投资6011万元。
二、着力推进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建设。扎实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136个乡镇已全部制作“审批服务专用章”,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办事“盖章难”问题。全面推行“综合受理、分类审批”服务模式,推进“一窗受理窗口”“办不成事受理窗口”改革,实现“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目前,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由1157个压减到686个,压减率40.7%。创新开展“政务+”活动,建立“政务服务+金融”站点87个、“政务服务+邮政”站点80个,引导各类生活服务入驻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已有36个便民服务中心入驻电力事项、20个入驻用气事项、11个入驻用水事项。
三、着力规范便民服务事项管理。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高频事项、基层治理事项赋予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目前,全市各区县平均下放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72项、公共服务事项53项。坚持“应进必进”原则,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入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目前,社保、医保、民政、农业、就业、住建等12类与群众密切相关事项全部入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市统一梳理出乡镇“一件事一次办”参考目录30 项、高频事项39件,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增减,完善办事指南,实施动态调整。目前,全市便民服务平均申报材料减少49.85%,平均办理环节减少37.38%,平均办理时间提速42.4%。
四、着力加强便民服务队伍建设。按市委要求,所有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按副科级领导配备。选优配强便民服务工作员,全市共配置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1198名、村级代办员5066名。强化便民服务工作人员政策法规、“放管服”改革和业务技能培训,共培训5714人次,提高为民服务综合素质。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窗口绩效考核办法,强化结果运用,促进便民服务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