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全市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近日,眉山市出台了镇村便民服务体系风险管控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区)行政审批局、乡镇便民服务机构及市局机关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系统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基层属地管控责任,构建目标层级分解、压力层级传导、责任层级落实的工作新机制,为推动镇村便民服务体系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二是厘清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排查化解各类风险和不稳定因素,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要求各区县因地制宜指导辖区镇村两级政府或便民服务机构,建立便民服务场所涉及舆情应对、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风险管控机制,督促镇村落实便民服务建设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发现不稳定事件苗头,商同县(区)人民政府共同处置。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可行工作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滚动排查,畅通情报信息,把本辖区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与风险防控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查找存在的信访问题及一切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尽最大努力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有效处置。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或造成社会影响的,严格实施责任倒追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