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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三举措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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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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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进场项目范围。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则进”原则,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凡列入《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权)出让、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等项目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列出项目进场资料清单20项。对中介服务等事项,要求条件具备时能进则进。自规范以来,实施依法进场招标采购项目279个,交易金额11.89亿元。

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坚持“程序法定、效率优先”原则,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规定,健全行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全链式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合法性、公平性审查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行项目容缺办理审批手续和告知承诺制,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高效实施。

规范信息发布媒体。坚持“公开透明、集中统一”原则,强化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一张网”建设,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新增其他交易公告栏目,为国有企业、代理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开放权限,将零星分散的交易信息聚零为整,纳入全市一张网,实现“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自规范以来,除依法进场项目公告外,共发布其他交易公告35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