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降低经营者制度性交易成本,泸州市对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实行“证照一次办理”。
一是一窗受理。符合预包装食品经营条件的申请人自愿提出“证照一次办理”业务申请,并将相关材料一次性提交至“证照联办”综合窗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一并予以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二是并行办理。按照“先照后证”登记模式,“证照联办”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核准通过登记注册后,将《营业执照》及相关申请材料直接通过内部流转的方式进行同步审批。
三是一窗出件。在承诺时限内按期办结许可业务,并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申请材料直接推送给“证照联办”综合窗口,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在承诺时限内一次性向申请人发放《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是限时办结。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证照一次办理”的全部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其中,将办理营业执照的审批时间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即办,将办理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的审批时间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五是精简申请材料。全面梳理、整合、简化现有相关证照申请材料,重复信息不再填报,重复申请材料不再提交。办理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不再重复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场地资料等申请材料,申请人到一个窗口一次性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就能同步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