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价内容广泛。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评价内容包括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效率和政务服务平台的便捷性、完善性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评价对象为市、县(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及工作人员。评价设置“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2)评价方式多样。办事群众和企业线上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等进行评价,线下可通过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评价仪、自助办理终端、“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进行评价。对“不满意”或者“非常不满意”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对已办结的“差评”问题,要开展电话回访、复核和满意度测评,确保回访率达100%、回复率达100%。(3)评价考核严格。将“好差评”工作纳入单位和窗口的目标绩效、年度考核、评选先进的内容,定期公布综合评价得分排名情况。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市级部门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通报;对“差评”比较集中的在目标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关纪律规定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