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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质疑办理“三不”主义有效投诉三年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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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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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坚持“三不”主义,扎实做好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受理、处理、答复三部曲,连续三年实现有效投诉为“零”的目标。

一是质疑受理不推诿。实行质疑办理专人专岗,做到质疑函应收尽收,凡是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一律签收登记,专人专办。确应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如采购文件中设置的资格条件、产品参数、评审细则等质疑事项),清楚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向采购人提出,充分保障质疑供应商的权利,确保质疑投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是质疑处理不含糊。进一步明确质疑处理程序,要求质疑办理人员认真研究质疑事项,充分听取采购人及相关供应商的反馈意见,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实行科室会商制度,听取评审专家及法律顾问的意见,杜绝质疑办理过程中一言堂或经办人员徇私包庇,确保质疑办理科学、规范。

三是质疑答复不拖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送达质疑供应商、采购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导致采购结果改变的,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财政部门。近三年来,没有1件因质疑答复超期而引起的投诉,赢得了广大企业和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