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服务模式。坚持“简政放权、提质增效、智能审批、温馨服务”工作理念,构建事项最简、流程最优、成本最低、服务一流的“至简审批”模式,集中进驻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站式”服务,推行“一窗通办”审批模式,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二是简化审批环节。通过对工程建设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清理、全覆盖改革,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涉及的行政许可、部分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总用时控制在88个工作日以内,其中行政审批时间控制在38个工作日以内。推行政府购买第三方图审服务,试点取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工作。将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服务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三是提升审批效率。实行“1+X”并联审批,在项目审批的四个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多部门联办,同步推进、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实现一个窗口提供服务、一张表单整合审批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一次告知办事流程。推进“互联网+审批”,实现网上流转、网上审批、动态监管,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四是实行“管家式服务”。开展项目前置预审服务,根据企业方意愿,全流程 “一次告知”下一步办理事项及所需材料等信息,并为企业提供“多对一、跨部门”的“N+1”服务。按照“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的原则,根据企业建设需求,提供“代办+帮办”、“协调+监督”精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