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市委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相关工作要求,近段时间以来,在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宜宾市各县(区)全面落实“五个统一”,规范设置了18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改善了服务条件,切实增强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取得了明显工作实效,赢得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一、统一组织机构。乡镇区划调整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按副科级实职领导配备,并设副主任2名,正股级。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县(区)内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设置相关办事服务窗口。每个窗口派驻一名以上工作人员,实行工作日坐班制和AB岗工作制,集中受理或办理相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
二、统一标识标牌。按照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点)标准化建设要求,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所在地的便民服务中心名称为“乡镇(街道)名+便民服务中心”,非政府驻地的便民服务中心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名+场镇(街道)名+便民服务中心”。各便民服务中心标识标牌、宣传风格、宣传字体等协调统一,做到名称标识简洁大方,服务环境整洁温馨,切实增强办事大厅舒适感和便民度。
三、统一功能定位。便民服务中心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为群众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派出机构功能不变,并就近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同时,便民服务中心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就近就地协助做好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信访维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不将审批服务以外的其他行政事务按简单的属地管理原则派发安排到便民服务中心,增加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担,杜绝便民服务中心变身成为“实际政府”“隐形政府”,弱化便民服务功能的行为。
四、统一基础设施。着实加大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场地建设力度。通过新建、改建或扩建等方式,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力争让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面积达到市一级标准(200平方米以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内部设立咨询引导服务台、窗口服务区、后台工作区、休息等候区、信息公开查阅区、“宜宾造”产品宣传展示区等。同时,要统一网络基础设施管理,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纳入四川省行政效能视频监察系统,并保证无纸化办公平台和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正常使用,确保便民服务工作、行政办公工作上下联动通道畅通。
五、统一运行模式。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依法或受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委托,集中受理、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接受政策咨询,承接县级下放的审批事项。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对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办理条件能宽则宽、所需材料能减则减、办理时限能短则短,对应该下放的权限要尽快下放到乡镇,授权乡镇全流程办理。对法律法规明确不能下放办理的事项,要授权乡镇受理接件并转办,减少群众跑路次数。相关县级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办件的指导,严禁出现一放了之、当“甩手掌柜”的行为,确保“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县级部门下放乡镇办理事项如造成行政诉讼败诉,主管的县级部门与涉诉乡镇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全天候”政务服务,坚持每天开门服务,适当增加服务时间,确保群众办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