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容缺补齐”受理制度,在技改项目核准备案的受理和审批过程中,允许部分审核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暂时缺少,实行非主审要件缺项受理和审批,企业在取件时补齐要件,实施此项制度以来,缩短企业技改项目报批时间达60%。
二是推行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承诺制。企业在申报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时提交《承诺书》,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项目的基本信息、项目的产业政策合规性等情况,承诺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有效性,企业对真实性负责。立项机关减少复核审查时间,即时为企业办理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工作。
三是推动落实技改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事项“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工作,全局17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了“最多跑一次”,达到100%;其中技改项目核准备案和项目节能审查的12项事项全部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2个事项实现了全程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