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宜宾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采取三项举措全面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一是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保障,全市办税大厅设置减税降费专窗30个,建立应急响应团队19个,成立咨询团队18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从2019年4月1日起,全面落实制造业等行业原有16%增值税税率降为13%,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现行10%税率降为9%等政策,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2019年上半年,新出台的减税政策已减少6.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减少2.12 亿元。
二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降至16%,工伤保险在现行缴费费率的基础上阶段性下调20%,失业保险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下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使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降18%左右。积极推行困难企业社保金缓缴制度。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不征收滞纳金。严格执行援企稳岗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政策。2014—2018年,发放稳岗补贴12167.73万元。其中,2018年已支付社保补贴10797.92万元、岗位补贴9092.17万元。
三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出台《宜宾市扶持“六大基地”工业企业发展用电用气补贴办法》,积极落实一般工商业用户降价10%等政策,惠及5390家终端一般工商业用户,2018年减少电费支出约1200万元。率先在南溪罗龙工业园区内实现园区内企业“打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突破单个用户的年用电量的门槛限制,累计节约电费595万元。促成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成功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综合试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均可参与“全水电”价格的市场化交易。2018年,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户达到50户,共节约电费2.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