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即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自5月起,南充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工伤保险继续以2018年阶段性降低费率前的实际执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同时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0年4月30日,失业保险缴费总费率为1%(其中单位费率为0.6%,个人0.4%)。
“调”。即调整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自5月起,以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9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在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稳”。即稳定现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按照省上统一要求,南充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继续按现行征收体制仍由社保局进行征收,同时要求各地不得自行组织开展社保欠费集中清缴工作,决不给企业增加新的缴费负担。
“保”。即保证应有基金收入。通过扩大参保覆盖面、鼓励中断缴费人员续保、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等措施,依法依规增加应有基金收入。同时,用好国家就业扶持政策,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减少断保等保驾护航。目前,南充市社保信息系统中单位社保缴费征缴相关参数设置已全部到位,并实现全市企业按新的费率及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