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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政务和非公经济局明确“十个严禁”建立健全政商交往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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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22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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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政商积极交往、厘清政商交往边界,共同促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设,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近日,中共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委员会制定并印发了《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商交往负面清单》。

上述清单明确要求,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干部职工在与企业交往中必须“严禁”下列行为。一是滥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企业招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损害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募捐,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是在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政府采购、证照办理、项目审批、金融贷款、财政补贴、审计结算、资金拨付等工作中人为设置障碍或滥用自由裁量权,甚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四是对企业提出的合法合理诉求故意刁难、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企业承诺的事项不付诸实行,说一套做一套,开“空头支票”。五是接受企业人员支付应由单位或者个人负担的费用支出,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六是收受企业人员的红包、礼金、礼品、烟酒、药材、购物卡、健身卡、美容美发卡、有价证券等任何财物。七是与企业人员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打长牌、“斗地主”、“打大二”等娱乐活动。八是违反规定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任职或者挂名领薪,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违规向企业投资、参与企业经营活动,违规向企业及其负责人筹资、借款、借物。九是违反保密纪律,不讲工作原则,向企业透露工作秘密和其他未经公开的信息。十是不讲政治,不守规矩,在政商交往中发生其他任何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立说立行,狠抓落实,全力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在与企业交往和为企业服务中,要全面履职尽责,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竭尽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共同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跨越发展、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民营经济强市,力争为宜宾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