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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推行投资项目审批“容缺补齐”受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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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1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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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贡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投资项目审批“容缺补齐”受理制度(试行)》,对9个市级部门办理的34项审批事项,允许缺项材料51个。该办法规定在市本级行政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投资项目,项目业主在报批《自贡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缺项受理材料目录》中的审批事项时,其中的51个审核材料可在规定时间内暂时缺少,只需作相应的补齐缺件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实行缺项受理、办理,采取缺项办理的审批成果或结论,在自贡市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后续行政审批中,若无重大法律冲突,应认可其有效。此举将为进一步方便项目业主申报、减少申报材料、缩短项目审批时限起到极大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