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下称省中心)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川渝重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联合发布暂行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
川渝重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联合发布依托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搭建“川渝公共资源交易共享专区”,设置“项目信息”专栏,专门用于发布川渝两地重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纳入联合发布范围的项目包括川渝两地联合确定的重大项目,修订了发布交易额1亿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项目,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挂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地方国有资产交易项目等标准,增加了招标计划、合同执行情况等发布内容。同时规定,项目信息经两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审核发布后,将同步推送至共享专区,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扩大项目知晓面,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竞争,促进资源高效配置,是深化川渝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合作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打破地域壁垒,推动市场要素自由流动,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省中心将定期分析联合发布效果,优化工作机制,确保川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战略合作取得实效,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