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窗口加强司法鉴定审批实质审查工作
10月24日,司法厅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专题会,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的专家评审工作。
一是明确评审范围。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申请增加业务范围等事项,均须进行专家评审。二是规范评审程序。评审专家由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专家通过查阅有关材料、现场勘验评估、询问相关专业知识、考核专业技术能力等方式形成专家意见。三是严格结果应用。司法厅窗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下一步,司法厅窗口将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业务专家评审工作,全面提升提高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全省司法鉴定行业依法依规可持续发展。
(司法厅窗口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