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厅
积极推进压覆矿区域评估工作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710号)的有关规定,自然资源厅窗口将无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县的(市、区)和特定区域进行了更新公告,进一步推进压覆矿产资源区域评估工作。
根据公告内容,我省现有无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县(市、区)38个,无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特定区域7个。已公告无查明非油气重要矿产资源的县(市、区)和特定区域范围内的单独建设项目(不含跨区域线性工程),在土地报批阶段不再开展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和审批工作。这将有利于完善项目建设,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效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自然资源厅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