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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草局明确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退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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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2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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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退付工作便民化,12月18日,省林草局印发《关于明确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退付程序的通知》,细化明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前由林草主管部门征收的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的退付申请材料、退付办理流程及合并办理流程等内容,并要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税务部门征收的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退付工作。(省林草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