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本次调整,商务厅从四个方面对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优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关于“审批改备案”的工作举措,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由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二是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对外劳务合作领域的两个行政处罚事项的实施层级和事项名称进行了优化完善。三是推动许可事项名称的规范统一,对标商务部相关规定,将由我厅行使的报废机动车回收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调整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四是全面梳理服务贸易领域相关法律规定,将“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由公共服务事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经调整,省市县三级商务主管部门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共10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8项,行政处罚事项75项,行政确认事项2项,行政检查事项5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3项。
目前,商务厅已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完成了本次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对应办事指南的修订完善,逐一明确了实施主体、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各项要素信息,确保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下一步,商务厅还将积极对标国务院办公厅在今年1月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持续推进商务领域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强化行政许可事项的清单化管理,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