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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通报我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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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8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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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有关情况。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银昌作情况通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卫健委及厅内相关负责人员出席并回答媒体提问。生态环境厅围绕“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环境风险防范能力”重点开展相关工作。

一、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在全国率先建立危废跨省转移“白名单”。加强省际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合作,与周边6省市签订了危险废物联防联控监管合作协议,在全国率先与重庆等4省市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截至目前,已通过“白名单”快捷办理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4.7万吨,是2019年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总量的2倍。

二、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新增危废处置能力较2017年增长逾6倍。数据显示,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相较2017年(规划基准年),增幅651%。利用能力方面,全省现有综合利用能力较2017年增幅约166%。同时,将危废规划项目建设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下达督办函10件,现场督导100人(次)。

三、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全省共排查企业960家,排查问题1073个。在2019年工作基础上,我省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化工园区、重点行业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施“六查”,力争用三年的时间,总体解决危险废物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隐患。依托“天府行动-202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模拟危险废物泄漏事故,开展联合应急处置。联合多个部门开展了严厉打击包括涉废铅蓄电池在内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共查获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案件21起,涉及205吨废铅蓄电池;查处各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41起,处罚金额229万余元。

四、“十四五”基本实现危废收集全覆盖,2022年底前将新建14个危废项目。另据通报,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到2022年底,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108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达到210万吨/年;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推进《意见》实施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同时,强力推进规划项目建设。届时,将新建14个危废项目,新增危废处置能力86万吨/年。同时,还将加快推进《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