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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发布商务审批服务合作首个互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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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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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商务厅与重庆市商务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公布首批川渝两地深入推进商务审批服务“互认”事项。确认携手深入推进川渝两地“从事拍卖业务许可”资质互认,“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中的“两店一年”条件互认。

此举旨在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合作协议》精神,落实《四川省商务厅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共建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战略合作协议》要求,是川渝两地商务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川渝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合作,加强两地流通领域区域协作,消除市场壁垒和地域歧视、排除限制竞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川渝两地商务主管部门还将依托川渝商务政务合作会商机制,联合推动商务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有序推出政务服务合作新举措,共同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