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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全面完成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第一阶段清理整顿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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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3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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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33个行业清理整顿任务,通过国家工作节点考核,生态环境厅对市(州)生态环境局及排污企业积极开展指导帮扶工作,多措并举强推动、精准指导强帮扶、多种创新强宣传、多头并进强质量,推进排污许可工作顺利完成第一阶段任务。目前,全省共完成33个行业31773家排污单位清理整顿,其中对1161家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或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占清理整顿总数的3.6%;对21814家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登记,占清理整顿总数的68.7%;对8798家排污单位进行长期停产、永久关闭、无实体企业等特殊情形分类处置,占清理整顿总数的27.7%。目前,全省共导入排污单位数据123119家,其中二污普数据102012家,新增数据21107家。

各市(州)均按照省厅指导思路及工作要求,提前国家考核节点10天完成了清理整顿目标任务,其中泸州市、遂宁市、广安市、达州市、凉山州、眉山市、宜宾市、南充市、成都市、绵阳市、甘孜州11个市(州)率先完成。成都市、德阳市、达州市、乐山市等清理整顿任务较重,占全省总数的48.8%;泸州市、德阳市、内江市、绵阳市发证任务较重,占全省发证总数的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