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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厅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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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08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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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快行政审批效率,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厅近日出台了《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和容缺审批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加强监管、保障措施等方面,对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和容缺审批作出明确规定。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1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在其作出书面承诺后,依法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等8项行政许可、1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审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容缺材料清单,在其作出书面承诺后予以受理,待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后依法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同时将申请人承诺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记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手段,加强行业化管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该厅已办理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容缺审批事项27件。

该厅率先全领域、全覆盖、全链条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和容缺审批,涵盖土地、矿产、地灾等领域,走在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前列。此举是继该厅推行“审批不见面”“一次都不跑”“五减”及“多合一”改革之后的又一重要改革举措,对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提高部门管理效能,促进行业诚信自律,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