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集约化,审批人员由“几人”至“独任”。及时整合现有人员,首批授权两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批人员为“独任审批员”,具有行使授权事项的独立审批决定权,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终身负责制。同时,建立健全“独任审批员”进入和退出机制,对“独任审批员”办结件每半年抽查一次,及时取消不合格“独任审批员”资格。
二是便利化,审批时限由“简单”至“极简”。再次梳理审批事项,率先推出涉及卫生、食品经营许可等12项不需要事前踏勘、不涉及技术审查的简单明确审批事项,将行政审批审查与核准职责合并,由一名具有独任审批资格的工作人员独立完成审批事项接件、审查、出件,实现立等可取,流程“极简”。
三是标准化,审批程序由“多层”至“扁平”。“独任审批员”制度变简单审批事项“一审一核”为“独任审核”,改变了原来层层审核、逐级流转的审批程序,实现了审批决策的扁平化管理,极大提升了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