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罗江区审批局发出经营场所为“微店平台店铺地址:https://weidian.com/s/1614890112”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这是今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全区首个以网络为经营场所进行纯网络经营申请办理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今年1月1日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仅在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相关材料由申请人自行从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并打印,在常住地市场登记机关登记。目前仅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