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强化制度管理,规范进场交易。继续推行电子化交易,建立学习培训、开标评标、信息发布、保证金收退、采购档案管理以及农村产权交易、考核制度和交易操作规程等相关机制。出台了《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管理办法》、《屏山县开标评标场地设备设施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以及《屏山县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工作规程(试行)》规范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交易成本。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方向,简化交易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公开服务流程、工作规范和监督渠道。切实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减轻财政负担。2018年一季度,全县政府采购节约资金8.71万元,节约率2.89%。电子竞价交易节约资金10.04万元,节约率9.87% 。工程建设节约资金180.38万元,节约率7.09%。2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工程比选节流资金125.6362万元,节流率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