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行政许可项目规范统一,南溪区早谋划、早安排、细把关,2018年4月9日,南溪区先于全市正式印发《宜宾市南溪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
2018年3月1日,宜宾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接清理工作的通知》,对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南溪区在收到文件后认真领会,仔细研究,认真谋划,于3月5日将南溪区开展此项工作相关要求印发到区级相关部门,要求区级相关部门认真对照《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中所列明的区县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各部门根据本单位“三定方案”,对应省级业务主管部门下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逐一核对,如有法律、法规等明确的由其他部门或上级部门认领的则不予认领。
此次《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共685项,经清理区县级行使的行政许可项目共258项。南溪区区级相关部门共认领256项,未认领2项。其中水利部门“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审批权在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审批权在市级。下一步,南溪区将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对《宜宾市南溪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内的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同时,将在区政府门户网公布南溪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各行政权力部门将在本部门网站公布本系统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