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倒排工期。制定《脱贫“摘帽”(新建11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倒排工期表》,明确11个场地未达标乡镇对达标建设阶段倒排工期,严格对照时间节点,全力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所有乡镇在8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并入驻运行。
二是落实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将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场地选址、图纸设计、资金预算、招投标程序到工期安排都由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把关负责。确保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程达标建设如期完成。
三是督促指导。高县政务中心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指导督查制度,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场地建设、日常运行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四是经费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高县政务服务中心向县财政申请易地扶贫搬迁资金500万元,对新建的11个、改建的8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资金补助,为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达标建设提供坚强保障。